目前,我市在重點人群和區域全員核酸檢測中發現陽性感染者,疫情社區傳播和內部反彈風險增大。為堅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,切實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經專家綜合研判,市指揮部決定,在市指揮部第53號、55號公告的基礎上,進一步強化社會面管控,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外溢?,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所有人員要按照“應檢必檢、不落一人”的要求,完成各輪次區域全員核酸檢測。
1.請市民群眾密切關注本區域全員核酸檢測時間,按所在社區(村屯)通知,分時段參加核酸檢測并做好個人防護,檢測完畢立即返回居所。
2.核酸采樣期間,務必服從現場指揮,遵守現場秩序,落實戴口罩、排隊、保持間距等防控措施。
3.全面開展“敲門行動”。公安干警、基層社區(村屯)人員和志愿者將組成工作組,聯合開展“敲門行動”,對居民逐一登記造冊,確保應檢盡檢、不漏一人。
4.凡不按規定時限參加區域全員核酸檢測的人員,將對其“龍江健康碼”賦黃碼,并短信提醒告知。對兩輪以上未參加者,由社區(村屯)采取嚴格的管控措施。
二、對全市所有居民小區(村屯)按照以下方式管理。
1.原則上每個小區(村屯)僅保留一個出入口,超大小區可采取分區管理措施。
2.區域全員核酸檢測期間,居民原則上居家,每戶每兩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,就近購買生活物資,每次外出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。進出人員嚴格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確需外出就醫的人員和車輛不受出入限制。
3.進出人員要嚴格落實“掃碼、測溫、戴口罩”措施。
4.確需外出上班工作人員,所屬單位要壓實主體責任,從嚴管理,并嚴格做好員工健康監測,憑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進出小區(村屯),“兩點一線”上下班。
5.禁止非本小區(村屯)人員和車輛進入,確需進入的人員和車輛須嚴格履行社區(村屯)登記核準程序;應急搶險、消防救援、醫療救護、垃圾清運等人員和車輛除外。
6.物流、快遞、外賣人員不得進入小區(村屯),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。
三、全市日用消費品批發零售市場(不含農貿批發市場)、商業綜合體、百貨商場(不含超市)暫停營業。
四、禁止組織和參加各類聚餐、聚會等活動。
五、市、區縣(市)機關事業單位除承擔疫情防控、民生保障任務的工作人員外,均居家辦公。
六、各類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。
1.暫停咨詢服務、保險代理、法律服務等非生產性線下經營活動。
2.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(含農業生產)要壓實主體責任,加密員工(農民)核酸抽檢頻次,強化員工(農民)健康監測,嚴格落實“掃碼、測溫、戴口罩”等各項防疫措施。
3.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實行封閉式管理。
七、水、電、氣及通信等公共事業單位窗口實行“不見面”網上辦理、網上繳費。疫情防控期間,對非惡意欠費者不停水、不停電、不停氣、不停網、不停機,補繳時不收取滯納金。
八、對下列干擾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1.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決定和命令;
2.外來人員不按防控要求報備;
3.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故意編造、傳播涉疫虛假信息,擾亂社會秩序;
4.擾亂醫療、防疫工作秩序;
5.公然侮辱、恐嚇醫務、防疫工作人員;
6.故意損毀醫療、防疫財產及設施;
7.借疫情哄抬物價;
8.其他干擾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。
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解除時間另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