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公開
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
時間:2013-11-22 13:05來源:黨政辦
一、公開范圍
依申請公開的信息,是指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,必須通過申請程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信息。學校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其他處理。
二、受理機構
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受理信息公開部門為黨政辦公室。
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8:30—12:00、13:00—16:30
辦公地址: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時代大街158號,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黨政辦公室
郵政編碼:150025
聯系電話:045182473089
傳真號碼:045182473089
電子郵箱:yz@fe-edu.com.cn
三、申請程序
申請人向我校申請公開信息,請填寫《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。
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:
1.電子郵件申請。申請人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后將其作為電子郵件附件發送至yz@fe-edu.com.cn。
2.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3.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黨政辦公室,填寫《申請表》,當場提交申請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時,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,當面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。
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建議申請人在申請信息公開時:
1.對《申請表》內容的填寫和所申請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、明確;盡可能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。
2.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,為提高處理效率,建議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;
學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。
四、申請處理
學校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并登記,按照先后次序,根據下列情況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答復:
1.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學校已經公開的信息,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2.屬于學校職責范圍應當公開但尚未制作完成的信息,告知申請人公開的時間和查詢方式;
3.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4.不屬于本校職責范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,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、聯系方式;
5.申請公開的信息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能夠區分處理的,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,對不予公開的部分,說明理由;
6.申請內容不明確的,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,申請人未補正的,視為放棄本次申請;
7.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學校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,告知申請人,不再重復處理。
五、處理時限
學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;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;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或提供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
我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的,將在申請人辦妥繳費手續后即予辦理。
六、收費標準
對依申請提供的信息,學校按照黑龍江省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、復制、郵寄等費用。
依申請公開的信息,是指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,必須通過申請程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信息。學校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其他處理。
二、受理機構
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受理信息公開部門為黨政辦公室。
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8:30—12:00、13:00—16:30
辦公地址: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時代大街158號,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黨政辦公室
郵政編碼:150025
聯系電話:045182473089
傳真號碼:045182473089
電子郵箱:yz@fe-edu.com.cn
三、申請程序
申請人向我校申請公開信息,請填寫《哈爾濱遠東理工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。
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:
1.電子郵件申請。申請人填寫電子版《申請表》后將其作為電子郵件附件發送至yz@fe-edu.com.cn。
2.信函、電報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電報、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,請相應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3.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黨政辦公室,填寫《申請表》,當場提交申請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時,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,當面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。
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,建議申請人在申請信息公開時:
1.對《申請表》內容的填寫和所申請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、明確;盡可能提供該信息的標題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。
2.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,為提高處理效率,建議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;
學校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。
四、申請處理
學校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并登記,按照先后次序,根據下列情況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答復:
1.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學校已經公開的信息,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2.屬于學校職責范圍應當公開但尚未制作完成的信息,告知申請人公開的時間和查詢方式;
3.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4.不屬于本校職責范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,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,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、聯系方式;
5.申請公開的信息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能夠區分處理的,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,對不予公開的部分,說明理由;
6.申請內容不明確的,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,申請人未補正的,視為放棄本次申請;
7.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學校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,告知申請人,不再重復處理。
五、處理時限
學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;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;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或提供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
我校提供信息需向申請人收取費用的,將在申請人辦妥繳費手續后即予辦理。
六、收費標準
對依申請提供的信息,學校按照黑龍江省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、復制、郵寄等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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